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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起來這還就是一件小事。近些日子,公交車上為讓不讓座而動手打架的事,見過不少。9月4日下午1時許,武漢801路上,一位坐在老年座位上的年輕人因沒讓座,遭幾名老人暴打。起因並不複雜。5位六七十歲的老人,聚會完畢準備回家,上了公交車沒人讓座,老人們就站在那年輕人身邊,可能是沒站穩碰到了他,年輕人居然開口罵人,老人稱不讓座也就算了,何必要罵人。爭吵拉扯中,一名老人打了年輕人幾拳。把這叫作“暴打”,有點言過其實。事發後,警方到達現場將他們帶離公交車,經過調解,雙方相互諒解,年輕人經醫院檢查也沒受傷。(9月5日《楚天都市報》)這件小事,細究起來,還真不該拿它當作一件小事。
  首先,我反對暴力,只有制止暴力的暴力手段,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才有存在的合理性。因此,老人們不該動手打人,即便打的是一個欠揍的人。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撇開這一實體正義的命題不說,這個年輕人還真是欠揍,揍他的老人們怎麼說也該是他的父輩,那就權當老人們替他的老爸教訓一下他了。如果上來的不是結伴的5個老人,而是孤苦伶仃的一個老人;或者老人們的年齡不是還能揮動拳頭的六七十歲,而是站也站不穩的七八十歲:若跟這樣的年輕人發生衝突,結果又會怎麼樣呢?需要總結一下教訓的,首先該是年輕人。
  稱其為“年輕人”,肯定的是成年人,上了公交車,他居然不知自己坐的是不該坐的“老年座位”。如果此前車上沒老人,坐也就坐了,上來5個老人,還都站在他身邊,他居然一點感覺也沒有。面對這種常見現象,是不是應該深究一下,原因在哪裡?一是有些人恐怕就根本不知道公交車設有專門的“老幼病孕專座”,因此也就沒有理應讓座的意識。另一種就是知道有專座,也知道理應讓座,但有規矩而不守,有公德而不講,自己無理,還開口罵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前者靠教,後者靠管,現在是該教的沒教好,該管的沒管住。沒教過的、沒管好的人,卻上了只適合教過的人、管好的人坐的公交車,於是,就有了這麼多的亂相。
  坐公交車該讓座而不讓座的時候有這個問題,遇到紅燈不停,車過斑馬線不減速,上了飛機吸煙,到了景區亂刻“到此一游”,不該吐痰的地方亂吐痰,不該喧嘩的時候大聲喧嘩……似乎都有這樣的問題。
  我們期待有好的市民素質,但文明素質不可能從娘胎裡帶來,也不可能靠老人們動手打出來。從幼兒園的啟蒙開始,從家庭飯桌上的養成訓誡開始,就應該重視提高這樣的素質。此外,要有嚴厲的社會約束和懲罰性規定。譬如,老弱病孕沒有入座的時候,司機可以拒絕開車,警察到場,就可以對導致這個後果的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文/慕毅飛  (原標題:別把“老人公交車上暴打年輕人”看作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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