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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商報消息 法院判決,中古萬利多業主車庫賣給投資公司的合同無效
  本報訊(記者 沈右榮 通訊員 漢法 實習生 孫紅玲)漢口富豪花園小區建成近20年,車庫配備嚴重不足,而且,部分車庫竟然出現“一票貼女二嫁”的荒唐事——終身使用權賣給業主,而所有權則賣給一家投資公司。業主與投資公司為此對簿公堂。法院判決,投資公司購買車庫合同無效。
  車庫用了11年突然代償蹦出新東家
  位於漢口馬場角的富豪花園小區建於1995年,膠原蛋白2000年7月,劉某買下二期N棟一套住房成為業主。兩年後,他花6萬元買下M棟3號車庫,面積37.8平米,一直按時向小區物業繳納管理費。
  2012年11月,武漢某投資公司突然向他出示車庫產權證,要求他騰退車洗碗機庫。
  “車庫是我的,我都用11年了,憑什麼說是你的?”劉某拿出購買車庫合同,但雙方誰都說服不了對方。
  劉某隨後瞭解到,小區有多個業主像他一樣,購買了車庫使用權,也遭到這家投資公司“驅趕”。
  股東私分房產埋隱患
  辦理該案法官稱,經多方調查發現,富豪花園小區開發商是物業公司,其股東為武漢某集團公司、香港某貿易公司,1997年,兩股東與某棉花進出口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湖北某地產公司,集團公司占一半股份。
  當年,地產公司董事會對富豪花園小區二期房屋銷售做出決議。但在2003年4月,因股東之間存在矛盾,棉花公司和貿易公司召開股東會,對二期商品房進行分配,包括起紛爭的車庫被分給棉花公司和貿易公司,以地產公司名義對外銷售。
  很顯然,車庫分配是在大股東集團未參與情況下進行的,車庫出售時就存有爭議,給日後的紛爭埋下了隱患。
  法院判決
  投資公司購買業主車庫的合同無效
  記者瞭解到,投資公司購買的13個車庫,部分已賣給他人,還剩部分自用。
  江漢區法院認為,在大股東集團公司未參與情況下,分配給棉花公司、香港貿易公司銷售的車庫,所有權有爭議 ,而所有權有爭議的財產應在所有權明確以後才能轉讓。
  此外,投資公司未按企業會計制度,以公司名義支付購車庫款,且收款人也是個人,購車庫款未進入出售公司賬內。而且,該案審理期間,投資公司尚欠車庫款,無法證明已支付的車庫款是足額支付訴爭車庫轉讓款(劉某、李某等)。
  更主要的是,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物業公司在明知地產公司已將車庫終身使用權出售給劉某等業主並占有使用的情況下,再次出售給非本小區業主,有違上述規定。
  2013年7月,法院一審判決,投資公司購買的劉某、李某等業主的車庫合同無效。投資公司已不屬於訴爭車庫所有權人,車庫產權恢復至原有狀態,投資公司無權要求劉某等業主騰退。
  投資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0月,武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  (原標題:富豪花園小區車庫“一女二嫁”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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